快速導航:
一、 概述
二、
體驗TList<T>
五、
后記
一、概述
等了幾百年, Delphi 終于原生的支持泛型了。以前使用 Delphi ,泛型是不被支持的,但是可以用一些第三方庫來實現間接的泛型容器支持。如 HouSisong 大蝦編制的 DGL 泛型庫,只需要創建幾個簡單的“頭”文件,就可以擁有指定類型的容器集合類。 DGL 泛型庫非常類似于 STL 泛型庫,很容易上手,如果大家想知道具體使用方法,我另外開文章說明。
Delphi2009 提供了幾個好用的泛型容器,如 TList<T> 、 TQueue<T> 、 TStack<T> 、 TDictionary<TKey, TValue> ,還有針對于對象使用的 TObjectList<T> 等幾個類。此外,還提供了 TArray 數組輔助靜態類,封裝了數組( array of T )的幾個常用操作,如排序等。
但是在智能感知的時候, TList<T> 等泛型集合提示好像有些 BUG :
圖 1
為什么是“ [] ”,而不是“ () ”?
下面針對TList和TObjectList及兩者的區別對Delphi2009的泛型功能進行初步體驗。
二、體驗TList<T>
在此,我將使用以前版本的指針集合類TList與TList<T>作對比,保存一組整形數據。使用控制臺的方式進行程序編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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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行結果:
圖2
三、體驗TObjectList<T>
剛開始看到TObjectList的時候我有點不解,既然是泛型,那么T就不區分值類型和引用類型,為什么還會多出來一個TObjectList< T>呢?在閱讀了Generic.Collections的源碼和經過試驗后,我終于明白了原因,待我來慢慢分析。
同樣,我將使用Contnrs命名空間下的TObjectList和TObjectList<T>做對比,使用控制臺程序進行程序的編寫。
首先創建一個類,該類在創建時,對象將打印“創建 ” + 對象的索引號,銷毀時打印“銷毀 ” + 對象的索引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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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interfa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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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uses
6 SysUtils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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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type
9 TFelix = class
10 private
11 fId:Integer;
12 public
13 constructor Create; virtual ;
14 destructor Destroy; override ;
15 property Id:Integer read fId write fId;
16 end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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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var
19 gCount:Integer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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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implement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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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{ TFelix 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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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constructor TFelix.Create;
26 begin
27 fId: = gCount;
28 Writeln( ' ConstructorFelix ' + IntToStr(fId));
29 Inc(gCount);
30 end ;
31
32 destructor TFelix.Destroy;
33 begin
34 Writeln( ' DestructorFelix ' + IntToStr(fId));
35
36 inherited ;
37 end ;
38
39 end .
控制臺程序代碼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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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3
如果我們將代碼中的第1*處修改成:
oldObjList := TObjectList.Create(False);
將產生如下結果:
圖4
相對于TObjectList<T>,沒有Create(AOwnsObjects: Boolean)方式的重載,我們如何才能讓TObjectList<T>“不擁有”對象,當TObjectList<T>中的 元素重新賦值、TObjectList<T>集合對象銷毀的時候,怎樣能保證里面的舊元素不進行銷毀操作呢?答案是:不能。
四:TList<T>和TObjectList<T>的區別
如果將上面代碼的objList對象聲明時改成TList<TFelix>類型,并將第2*處代碼改成objList := TList<TFelix>.Create;結果就和使用TObjectList(圖4)的效果一樣了,當調用方法SetItem或者集合被 銷毀后,舊元素或者內部的元素不會被銷毀。
原因在于,TObjectList<T>從TList<T>繼承而來,只重寫了Notify方法,此方法在集合內元素改變(指針變換、刪除、添加)等操作時調用。
請閱讀Generics.Collections.pas文件第1236行,TObjectList<T>重寫了Notify方法后,先調用了超類的Notify方法,然后判斷操作如果為cnRemoved則將元素.Free,所以元素在此處被析構。
五:后記
使用TObjectList<T>會將對象自動銷毀,使用TList<T>不會將對象自動銷毀。受Symbian編程的影響,我習慣于對象自己創建、對象自己銷毀,特別是在使用對象集合類,有時候一個對象可能在這個集合內,同時又在另外一個集合內。 如果TObjectList<T>把對象銷毀了,在另外一個集合內使用對象會造成不可預料的后果,所以建議大家不要使用 TObjectList<T>。
其他幾個泛型類TDictionary<>等,方法和代碼都和.net的類似,看了看代碼,真是讓人遐想連篇,此處不再介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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